【案例简介】 唐某等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一些保险公司客户信息。从这些客户信息中,唐某专门挑选缺少金融领域知识、防范意识较低的老年人为目标,在XX市等地假冒某保险公司、银行银保中心客服人员的身份,编造代为销售保险理财产品的事实,印制发放虚假保险理财产品宣传册,通过电话营销、线下推销等形式,以高额利息附带赠送米油等小礼品为诱饵,诱骗被害人购买虚假的基金、理财产品。同时,唐某等人利用某保险公司并购消息,编造保险公司并购需要重新办理手续等理由,诱使被害人将正规保险账户中的资金转移至该诈骗团伙指定账户。后唐某等人将账户内资金通过转账、取现等方式转移占有。唐某团伙骗取20余名被害人共计270余万元。 后期,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风险提示】 一是辨明销售机构、甄别理财产品。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选择正规销售渠道。《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公司不得发行未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的理财产品。金融消费者可以登录“中国理财网”,点击“理财产品”,通过输入产品登记编码或者产品名称来查询相应的理财产品信息。如果无法查询到想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者查询到的信息与宣传内容不一致,则很可能是遇到了虚假理财产品。 二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消费者要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和账户安全,对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账户、验证码、地址等个人信息的情况应加强警惕。将网银U盾、银行卡、存折及密码等交给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代为操作或保管。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关注购买产品的资金汇入账户。银行销售的正规理财产品,无论是自主发行还是代销理财,正规流程下购买资金由银行划款后直接进入本行账户,不会要求消费者向指定的账户进行转账或汇款。 三是培养正确投资观念。老年人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选择正规机构,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多咨询正规销售机构的专业人员,多与家人商量,对理财产品真伪及合法性进行初步判断,切勿轻信那些“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的宣传。子女也应协助老年人守好“钱袋子”,多和老年人交流,多向老年人普及市面上最新出现的诈骗套路,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不给骗子可乘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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