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更好地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指导意见》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协同发展,扎实做好金融风险评估和防控工作等四方面提出16项重点任务,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监督管理三项保障措施,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方面,《指导意见》提到,充分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低碳转型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金更多投向绿色低碳转型领域。 培育高水平碳核算第三方机构,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和可信度。 积极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引导长江经济带金融机构和企业根据国内国际标准发行绿色债券,便利国际市场资金投入我国低碳转型。 加大对碳中和债等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长江经济带经营主体发债融资。 探索建立长江经济带重点行业企业和个人碳账户,支持金融机构根据碳账户数据探索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构建激励相容的碳减排金融支持机制。 在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基础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技术等精准捕捉、整合、分析碳数据,盘活绿色资产,降低长江经济带经营主体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成本。 鼓励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与推广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支持长江经济带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在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协同发展方面,《指导意见》强调,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兼具绿色与普惠特性的金融产品,优化对农户、小微企业、特定群体等的金融服务。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转型企业周边园区、工厂车间、电商物流、合作社等的支持力度,支持为“新市民”等重点群体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岗位。 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规范经营行为,推出更多简明易懂、安全稳健、侧重长期保值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在扎实做好金融风险评估和防控工作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加强绿色低碳转型领域风险防范化解。 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完善监管手段,鼓励金融机构针对长江经济带环境风险适时开展压力测试,提升气候和环境风险识别、监测和防控水平。 加强金融机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能力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健全重大环境风险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负面信息分类管理机制,在绿色项目融资审批中充分考虑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情况,强化资金流向监管,防范“洗绿”“漂绿”风险。 此外,在完善保障措施领域,《指导意见》明确,金融监管总局沿江省市监管局等要抓好各项政策落实落地,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要加强跨省市、跨部门联动,优化区域政策协调,更好形成工作合力,支持沿江省市协同发展、错位发展、联动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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