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2024年5月8日下午,客户李先生来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行3号现金柜台,称需要办理5万元的转账业务,柜员询问客户是否认识对方。客户称是对方未见过面的朋友,转账给对方买货。柜员提示客户,向不认识的人转账有风险,客户说没关系,对方不会骗他的。 此时,柜员感觉此笔业务有异,立即报告运营主管。经了解,李先生在微信上添加了一个所谓的新朋友张老师,“张老师”负责学校基建采购,称学校现需采购一批板材,但自己不便与板材老板直接接洽,拟找客户李先生充当中间商,事成后有提成。 “张老师”发送了一张收款人为李先生的汇款记录,金额为125000元,同时通过微信推送了一个名叫“荷沃-王超”的朋友,告诉李先生王超是板材老板,让其联系。客户李先生与王超联系后,被要求汇5万元订金。 期间,李先生因“张老师”转账资金未到位,于是询问“张老师”,“张老师”遂发送了一段自己提前录制好与农行客服的对话音频,称该笔汇款需3至5小时才能到账;而事实上,前面所谓的“汇款记录”和“客服音频”均是伪造。 通过银行工作人员的仔细分析和耐心讲解,客户才一步步地识破这是一个骗局,未继续向“板材老板“汇款;至此,一场有预谋的电信网络诈骗被及时劝阻。客户对我行多人对其劝阻表示感谢,并对我行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表示称赞。 二、案例分析 1.诈骗分子冒充学校公职人员,通过受害者对公职人员的信任,提高诈骗成功度。 2.诈骗分子分工明确。行骗过程中出现卖方、买方、银行客户,形成以假乱真迷惑性极强的行骗方式。 三、案例启示 1.加大防范诈骗宣传力度,提升客户风险防范意识。 2.加大学习力度,提升员工执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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