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9号)等文件精神,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珠海监管分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珠海市银行业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详见附件),这意味着珠海市民在二手房交易时,如果原业主尚有公积金贷款余额尚未还清,不用再先结清再进行买卖,可以在直接办理带押过户并在银行发放新按揭贷款后再结清公积金贷款。 这是珠海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继同行带押过户、跨行带押过户、一手房带押过户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突破,下一步,珠海市银行业协会将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珠海监管分局的指导下,积极联合市有关职能部门,探索推动工商业地产带押过户、法拍房带押过户、跨境带押过户等多种交易场景的业务落地,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服务珠海广大市民和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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